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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教學計畫

本人整合學經歷資料,依照時期區分學習和工作專長,整理如下表。

博士課程時期

(2005-2009年)

高層集合住宅修繕

(1)物:高層集合住宅的修繕項目與周期。

(2)法:與維修相關的法令與制度。

(3)人:建築物所有者的經營方法。

建築師事務所實務

(2009-2012年)

參與日本政府機關(自衛隊,航空局,東京都,高等法院,產業總合研究所等)設計案

(1)建築修繕設計與設計監工

(2)新設建築設計

研究員時期

(2009年)

探討節能、材料再利用等議題

「東亞洲建築生產體制下住宅的隔熱技術研究」

「東亞洲氣候與能源利用狀況下住宅的太陽能利用研究」

配合專長,教學計畫如下圖所示。

本人的專長可區分為三個領域:

(A)  建築再生與永續設計

從建築物永續使用的角度來談計畫和設計。

(B)  近代建築物修繕與解體

從法令、制度與工法上來探討近代建築物的修繕和解體。

(C)  建築技術史

建築技術史的研究有助於建築施工技術的進步,從鑑往知來的角度,尋求到更好的技術與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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